重点改革
公司2022年深化改革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有:
1、决胜三年改革行动:对标对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,加快完成剩余10项改革任务,制定切实措施,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,按照省国资委的进度要求实现全面达标。对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等重点改革项目开展“回头看”专项检查,确保改革落地见效。持续开展“去空壳、降层级、减法人”,促进企业瘦身健体。
2、积极稳妥推进混改:根据“三因三宜三不”原则,在具备基础条件的所属企业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。支持机械设备、远洋运输、雪天精化、道路运输、省直建安等企业拓宽思路,创新方式,引进业务协同度高的战略投资者,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或者实现股权多元化。支持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实施骨干员工持股试点,支持已混改企业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,切实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。
3、深化三项制度改革:持续深化劳动、人事、分配制度改革,畅通出、下、降的渠道。继续推行市场化公开招聘员工,劳动密集型企业创新用工方式,富余人员较多的企业加大分流安置力度。员工年度考核等次强制分布,经考核后的末等调整率达到5%。企业新聘中层管理岗位竞争上岗达到100%,鼓励企业在重组整合等改革过程中实施全员竞聘上岗,支持企业定期实施管理岗位重新竞聘上岗。进一步完善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配套措施,严格目标考核和薪酬兑现。加大中长期激励实施力度,在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超额利润分享、跟投等激励约束机制。
4、落实市场主体地位:按照“一企一策”原则,完善所属企业的授权清单,进一步精减集团审批备案事项,在已混改企业建立区别于国有全资企业的监管体制。进一步厘清集团和所属企业“二会一层”权责边界,落实企业党组织“三重一大”前置研究、董事会重大经营事项决策权和经理层日常经营管理权。在已混改企业或较大规模企业实施外部董事占多数,加强董事履职尽责能力建设,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策咨询作用。
5、全力处置遗留问题:所属企业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梳理,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,在今年一季度末上报集团汇总。按照“能清速清、应清尽清”原则,集团年内彻底解决的问题数量达到50%以上,着重解决严重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难题,争取2023年前解决目前留存的全部历史遗留问题。